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压实中央巡视和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支持配合保障省委完成巡视“回头看”;五届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3582个得到整改;六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暨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启动,做实六届市委巡察开篇文章……
2021年,玉溪市委扛稳抓牢巡察政治责任,全面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和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完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聚焦“两个维护”,围绕中心工作,有力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巡察就是政治巡察、政治监督。过去一年,该市始终坚持“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着力盯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强化问题线索研判,从政治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一年来,全市对市教育体育局等6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发现各类问题87个,移交问题线索15件。聚焦民生领域和推动“一极两区”建设,采取“常规+专项”方式对6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和全市涉粮问题开展巡察,明确常规巡察“11个重点了解”“69看”、专项巡察“六看”“45个是否”监督重点,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作为全省首个巡察指导督导试点市,玉溪市把准巡察指导督导6项目标任务,建立“1+2”协调配合工作格局,把“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贯穿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始终。通过建立工作机制,组织专题培训,召开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等,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关于配合巡察指导督导工作的认识和体会》《对标对表省委巡视要求推进玉溪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等具有玉溪“辨识度”的课件在全省推广使用。
推进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协同配合增强监督合力
“在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中,采取提级交叉方式对市县两级发改部门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上借下力、下借上势、以上促下发现问题……”
根据实践需要,该市先后出台推动巡察上下联动等制度文件,细化明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相关部门等责任主体62条具体责任清单,有效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巡察工作格局。
“巡察工作要充分发挥其综合监督作用,贯通融合各类监督,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该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全市不断建立完善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协作机制,做到巡前“面对面”通报情况,巡中“肩并肩”找准“病灶”,巡后“点对点”靶向施治,确保“四项监督”贯通融合要求落实到巡察各个环节,有效推进“四项监督”同频共振。
与此同时,持续深化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全市组成调研组,会同各县市区巡察机构开展深化对村(社区)政治巡察调研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八个突出”“三个到位”经验做法,规范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流程,按照“一村一报告”或“一村一清单”要求,对9县(市、区)4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352个,移交问题线索25件,凸显综合监督效能。
强化整改落实、成果运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对整改复盘评价为合格的16家市直单位开展巡察整改督导期间,67个问题中完成整改65个,2个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追责问责6人,健全完善制度368项……”
为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该市持续开展巡察整改督导,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成立督导组,召开巡察整改督导工作部署会,坚持问题导向,“一对一”剖析思想问题、工作方式方法问题、工作作风问题,确保反馈问题销号清零。
巡察整改能否到位,关键在于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市级分管领导的督促整改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重点聚焦巡察发现问题的“风险点”“薄弱点”,逐一对账销号,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健全完善巡察整改促进、评估机制。落实巡察整改“三清单一台账”机制,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督查督办各环节均以清单为依据。组织市国资委牵头抓好国有企业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国企改革后新组建的5家企业完成“党建入章”,制定国企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和《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等40余项制度,组织召开2次国资国企警示教育大会,全面清理、主动上缴违规领取津贴补贴、福利费、兼职取酬款和超额薪酬163.28万元。
新的起点,新的使命,新的任务,全市巡察干部将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为推进玉溪“一极两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李月樵 吴晓宇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