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用“红白榜”提升监督质效 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11-30 17:55:03   来源:文山州纪委监委

广南县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46个,查处问题21个,处理4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进入“红榜”……

近期,文山州纪委监委结合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过渡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红白榜”通报机制,对州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8个县(市)纪委监委及104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数、查处问题数、处理人数、党纪政务处分人数、通报曝光人数5项指标进行量化评分,以“红榜”“白榜”形式通报曝光,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争先进位,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效。

“有些县(市)问题线索处置效率低下,对群众关切的问题回复不及时。丘北县纪委监委2021年4月26日将‘群众反映一些村干部将扶贫建房款每一户都扣除3000元’的问题交温浏乡纪委办理,至今无核查结果。”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通报曝光的目的旨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针对通报指出的“监督检查重点不聚焦、发现问题浮于表面、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监督未形成闭环”等问题,文山州纪委监委按照“定主题、定内容、定项目、定资金、查责任、查作风”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监督任务清单,制定出派驻机构、县(市)纪委监委、乡镇(街道)纪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主体每月、每季度、每年度的具体任务。同时,党风政风监督室结合当前工作重点和突出问题,每2个月下发一次专项监督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聚焦1至2个主题,采取调研督导、“点题式”监督等方式,推动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在基层、在农村。为提升基层监督效能,文山州纪委监委充分发挥“2+1+1”联动机制作用,推动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下级纪委监委建立完善联动机制,实行“工作捆绑”“责任捆绑”“奖惩捆绑”,构建乡村振兴“大监督”格局。同时,州纪委监委强化督导推动,组成3个蹲点督导组,深入联系县(市)督导专项监督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点对点指导推动,直查直办、重点督办典型问题,推动中央、省委乡村振兴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

在专项监督中,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盯乡村振兴重点规划、产业培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乡村治理等内容,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工作作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着力整治执行政策打折扣、工作执行力不强质效不高、落实防止返贫监测机制不到位、服务群众意识淡化,以及在落实政策中优亲厚友、侵占挪用、啃食群众利益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据统计,今年1至10月,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063个,查处问题127个,处理31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77人。

“西畴县新马街乡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重视,对县委政府工作安排、通报曝光无动于衷,导致该乡坡脚村委会多个村小组长期存在脏、乱、差的问题;砚山县炭房安置区杨某某户,家庭人口4人中大病1人、残疾2人,在校生1人,未及时纳入监测……”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专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分析研判,列出监督检查时间,精准表述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提出处置意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问题进行清单化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查,确保所有问题真整改、全面改、彻底改。

“我们将持续推动监督力量下沉,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把脱贫攻坚的成果巩固好拓展好,以高质量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王艳  杨卫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