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这条河两岸杂草丛生,水质差,臭味很远就能闻到。如今,河两边柳树成荫,花草绿植欣欣向荣。我和老伴每天都在周边散步,环境好了,大家心情也很舒畅。”谈起思茅河的变化,像王丕海这样的老思茅人最有发言权。
这般山清水秀的良好生态,离不开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有力的监督护航。
以前,思茅河黑臭水体问题曾一直饱受诟病,影响群众生活,困扰城市发展。为坚决打赢“湖泊革命”攻坚战,还原河湖“生态美”,该市纪委监委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五湖之痛”等环保问题,联合思茅区纪委监委组成专项监督检查组,以“室组地”“三合一”联动监督模式,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省委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监督检查、查阅资料、调研督查等方式深入“湖泊革命”工作一线,实地察看污水井、污水管道溢流漫流、河道雨污混流情况以及工程项目推进、资金落实情况等,精准发现问题并跟进督促,限期整改。
这是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监督守护水清河美的一个缩影和写照。
自全省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河湖保护治理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及纪律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倒逼“湖泊革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聚焦精准监督助推“湖泊革命”,景东县纪委监委对县域内各河流、水库生态治理及河道采砂、制砂、堆砂等问题开展“嵌入式”监督,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查处一片、警示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助力“河长制”迈向“河长治”。
“针对上次监督检查发现的水库周边存在大量白色垃圾,部分引洪沟存在堵塞的问题,你们是如何组织整改的?”
景谷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与环保、农林、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督促开展“清河行动”专项整治,同时依托志愿者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库区环境维护,保持治理效果。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加快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中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的有机衔接,围绕水质持续改善这一目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察、公安、水务等职能部门深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发挥检察监督和河(湖)长制的合力作用,加大对普洱市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的保护。
镇沅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河长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巡河,针对河湖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水源地保护和妨碍河道行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压实河湖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制度是利器。为避免监督“雨过地皮湿”,普洱市纪委监委将突出政治监督压实整治责任,督促各级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同步发力的立体化监督执纪格局,促进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双提升。(秦逍遥 旺珍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