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党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大额资金使用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请立即排查核实,强化规章制度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针对州乡村振兴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提出意见建议3条,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今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严格对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监督“探头”刻度精准,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不同阶段聚焦“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切实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推动派驻监督有形更有效,确保精准发现存在问题,祛除病根。
据悉,各纪检监察组通过查阅资料、专项检查、现场走访、约谈提醒等形式,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该上会的不上会、上会走过场等问题,及时向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建议书针对性强、适用性广的优势,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为防止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一发了之”,监督单位整改落实“打折扣”,纪检监察组强化跟踪问效,健全跟踪督办制度,按照“谁提出建议、谁跟踪落实”原则,通过采取电话跟踪、书面提醒、监督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全程跟进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构建“提出建议——整改落实——跟踪督导——结果运用”的监督闭环,确保监察建议书“落地有声”。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集中体现了监督单位行权方式、程序和结果,精准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能有力促进各综合监督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规范用权。”驻州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强调道。
在下一步工作中,该州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通过“回头看”的方式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协助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和婉静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