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抓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整改监督

发布时间:2022-07-09 17:01:38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我们将直面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再次认真梳理、核查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效、可行的措施,切实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在全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调度会上表示。

日前,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专项督导检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调度会,逐项对账分析,研究问题症结。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制发《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监督行动作为落实“清廉云南”建设七个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州纪委监委完善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监督检查室调度指导、派驻(出)机构监督督促、县市纪委监委强化落实的“1+4+N+3”工作格局,聚焦组织领导、履职尽责、整改落实、纪律作风、资金使用5个方面,开展“下沉式”“蹲点式”“嵌入式”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责任清单,及时反馈至各责任单位,并同步移交至县市纪委监委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准确把握治理方向,拿出破解问题的实招、硬招。

具体工作中,加强与生态环境、督查等部门沟通联系,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倒逼责任地区和部门加强自查自纠,发现整改达不到时间进度的,通过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责任部门摸清症结、拿出举措、倒排时间,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严肃查处在整改工作中不严不实、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降低标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重点,实时跟进,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力度,做实做细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通过挖掘线索、追责问责、警示震慑,推动问题整改向源头治理延伸,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范松梅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