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加强小微权力监管 为乡村振兴筑牢廉政根基

发布时间:2022-01-21 17:10:15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要把村里的党务、政务、财务等信息‘晒’出来,让群众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接受群众的监督,这也是对自己负责……”施甸县纪委监委对某村党总支书记进行批评教育时说道。

日前,施甸县纪委监委收到匿名举报的问题线索,反映在自然村道路建设中,群众凑了钱,但账目没有公开,村民对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不清楚,可能存在监管漏洞。核查属实后,该县纪委监委对某村党总支书记蒋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立行立改。

近年来,施甸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问题等,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为乡村振兴筑牢廉政根基。去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49件6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谈话提醒7人、批评教育5人、通报问责1人。

为确保权力照单运行,进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该县纪委监委指导13个乡镇纪委厘清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重点围绕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党员管理、“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村组干部履职中的重要小微权力事项,梳理出了村级小微权力事项6类50余项,并制定工作流程图,让群众按图办事、干部照单履职。

要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监督也必须有效跟进。在做实做细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上,该县纪委监委深入全县13个乡镇、138个村(社区)对执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齐配强基层监督力量,形成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1+1+N”联动监督局面,有效推动村级事务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同时,要求在各村村务公开栏严格公开低保、危房改造、困难救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并设立信访举报箱,公布信访举报电话,确保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干部很关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整合基层监督力量,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确保惠民惠农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以严实的作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精准护航。”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潘继梅 || 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