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调研时指出,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中华文明数千年不断,良渚遗址、二里头遗址、三星堆遗址,古都古城古建筑,甲骨竹简、秦砖汉瓦、名窑名瓷,等等,都是文化宝藏。据统计,我国现有不可移动文物76.67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藏品1.08亿件(套),有4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册),成功申报世界遗产56项,灿若繁星、绵延久远。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老祖宗留给我们的“珍贵品”,必须像爱惜生命一样保护好,传承文明、守护文脉,让我们有根可循,让民族自信坚定不移。
近年来,各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规定执行不严格,在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遭破坏、拆除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政绩观有偏差,贪图一时经济效益,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有的保护不科学,不进行评估论证、未广泛听取意见,决策随意,破坏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老建筑古树木。有的只利用不保护、只挂牌不尽责,古村镇保护开发“空心化”、“千村一面”现象严重,有的甚至连基本的消防安全措施都没落实。这些,都有过深刻教训,要引以为鉴,增强自觉自信、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新时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心存敬畏,才有保护自觉。历史文化遗产不可再生、不可替代,毁一件少一件,毁坏后即使精心修复,也往往丧失原有魅力。要对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心存敬畏,深刻认识保护文物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统筹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旅游开发的关系,发展旅游要以保护为前提,不能过度商业化,不能搞过度修缮、过度开发,防止为了追求表面政绩、为了形象工程破坏文物,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系统保护、科学保护,才是真保护。既要保护好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也要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既要注重短期抢救性保护,也要注重长远预防性保护。要注意整体保护,尽量保存历史文化遗产周边的整体风貌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而不是仅仅保留下历史文化遗产单体。尊重历史、尊重专业,科学制定实施保护规划,加强保护管理监测,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
推进活化利用,传承发展。既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要合理利用、以用促保。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保护传承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生活,将历史文化与城乡发展相融合,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高遗产价值挖掘阐释和传播推广水平,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更好发挥历史文化遗产以史育人、以文化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势作用。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促进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生、绽放光彩。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落实责任,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对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中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以强有力纪法监督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坚强保障。(兰琳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