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只要把路修好了,个人从中蹭点好处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才明白是自己太糊涂了。”近日,面对临沧市临翔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回访,临翔区忙畔街道青华社区半弄居民小组原小组长罗某某追悔不迭。
不久前,忙畔街道纪工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青华社区半弄居民小组新修的一条村组路存在问题。随后,纪工委工作人员马上到该组了解情况。然而,当工作人员在新修道路上作了仔细测量,再和调取的修路图纸各项数据一一比对后,却并未发现问题。
群众举报难道是空穴来风?带着疑问,纪工委工作人员来到了时任小组长罗某某家中询问情况。
“路是按照当时政策,我亲自带着人修的,没有问题。”罗某某理直气壮地答道。
因一时无法找到证据,街道纪工委随即将问题上报,区纪委监委立即启动“区、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并成立了调查组。经过简短商议后,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到街道村财代管中心调取该居民小组2015年至2019年资金收支账目,并将这些账目与居民小组公示的账目、小组记账员记账本进行详细对比。另一路通过排查知情人员,进一步核准新修道路的问题症结,搜集实际资金收支情况。
通过账目比对,调查组发现修路登记备案资金比从村财代管中心取出的修路款少了1万元。
“修路并没有任何会议记录,问了几家农户都说对此事不知情,而且路修在进出罗某某家养殖场的地方,且路边挡墙等附属物都是方便他家自己使用,群众对此有疑问。”
“以修路名义向房屋挨近道路的几家农户募集的摊派资金也不翼而飞。”
在碰头会上,调查组把问题一一摆上台面。
掌握基本情况后,工作人员再次敲开了罗某某家的门。
“修路时候正值农忙,想开会,但是人都叫不齐。”罗某某还想为自己不经群众商议擅自决策辩白。
“向路边几户群众收取的钱去了哪里?收款依据是什么?”工作人员追问。
“经手的是好几个人,时间长了我记不起来了,但是我愿意自己把这笔钱补还当事人。”罗某某语气急促起来。
“那修路账目短缺的1万元钱是怎么回事?”面对工作人员的质询,罗某某终于语塞,低下了头。
“修路时,刚好我家养殖场的路需要硬化,我就想着搭一下集体的‘便车’,用集体的钱修方便自己家的路。怕有群众反对,我也没有组织开会谈论就擅自拍板定了下来。修路过程中,我发现都是自己‘一张嘴’说了算,就私拿了1万元集体修路款,还擅自向农户摊派收钱。”在如山铁证下,罗某某终于进行了坦白。
事情查清,罗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临翔区纪委监委 业远航 刘双双 李银海 || 责任编辑 宋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