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村集体同级监督形同虚设,村里的大小事务仍然由‘一把手’说了算,在村级管理中存在制度落实不力,监督管理缺失等问题……”近日,在宜良县纪委监委召开的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严肃指出部分村(社区)存在的问题。
自今年4月,宜良县被云南省纪委监委纳入开展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工作的试点地区以来,该县紧扣工作实际,在全县选定3个村(社区)开展“小微权力”提级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小微权力”监督“宜良新实践”,构建“县委全面领导、县纪委监委全面监督、县级职能部门全面监管、乡镇(街道)全面把关、村(社区)全面落实”的“五维县域监督一体化”监督体系,切实破解村级“一把手”监督难题。
在开展“一肩挑”人员监督工作中,该县始终坚持“一盘棋”思想,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五维县域监督一体化”智慧监督的通知,将监督主体责任从乡镇党委逐级延伸到村(社区)级末梢,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涉及“小微权力”服务事项的财政、民政、住建等相关县直部门也纳入被监督对象,除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重点服务事项、“三资”公开等基本内容外,将相关县直部门的服务事项一并列入监督内容,拓宽监督范围,着力实现“小微权力”监督全覆盖。
为规范“三资”管理,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级相关成员单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指导各乡(镇、街道)履行“三资”管理主体责任,对“三资”进行一次全面梳理,上报工作台账,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通过规范管理台账、编制权力清单、绘制流程图、完善制度建设等方式,夯实“小微权力”运行机制。同时,发挥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特约监察员、阳光监督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部分群众等各方面监督力量,紧盯行使村级小微权力的关键环节、关键人员和廉政风险点。今年以来,处置村(社区)干部信访投诉举报51件,移送问题线索51件,立案处理20人,问责3件,正在初核28件。
县纪委监委还联合相关部门修改完善《宜良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汇编》《宜良县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多项制度,在试点乡(镇、街道)开展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工作。并成功搭建具有宜良特色的“县域监督一体化”“五库、五端、三平台、一中心”智慧监管体系,通过微信推送、手机APP、现场讲解、自媒体宣传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关注监督平台,了解“小微权力”清单,用“指尖”来监督“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为加强“一肩挑”人员廉政教育,使村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肩、履责于行,该县还通过开展基层村(社区)干部廉政教育培训,以“点单式”课程培训、“体验式”警示教育、“常态式”跟踪回访等方式,督促“一肩挑”村干部强化纪法意识,绷紧纪律之弦。今年9月以来,已举办培训班4期312人次,开展廉政教育342人次,参加警示教育基地153人次。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对县委巡察村(社区)问题持续跟进督导,对巡察发现问题“回头看”,及时纠正偏差、解决问题,实现了点上整改和面上整改同步推进的良好效果。目前,正在对4个试点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在县委一届任期实现对村(社区)实现全覆盖。
“针对村(社区)党(委)总支书记、主任‘一肩挑’后,村(社区)‘一把手’权力更加集中、行权周期延长、监督难度加大的实际,宜良县纪委监委强化谋和统,以‘清廉宜良’建设行动为抓手,紧盯村级‘小微权力’运行重点,有效解决村干部用权随意性、失范性问题。”宜良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易盛芳 符开阳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