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组部等四部门《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取消其工资待遇的时间应以人民法院二审裁定时间为准,而非一审判决时间。”
日前,在维西县纪委监委组织的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监督检查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采取看台账、调档案的方式,深入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等部门,对去年以来全县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复盘”“找茬”。此次检查主要聚焦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有没有送达、宣布、归档到位,涉案财物有没有收缴到位,受处分后是否对处分对象重新确定职务级别、调整工资待遇,处分后年度考核奖金有没有扣发到位,被采取强制措施、留置后有没有停发工资待遇等关键问题。
通过此次检查,重点发现不按规定时间宣布处分决定、取消及调整工资待遇有偏差、执行处分决定情况反馈不及时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分类登记、逐项交办,向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更正执行错误的文件,进一步维护了党纪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
针对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执行事项不明晰的情况,该县纪委监委梳理出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流程图》,图中列明相关执行事项,附在处分通知后,供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在执行中对照参考,同时督促各单位对照执行事项严格执行后续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等情况,确保每一份处分决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完成对51件62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复盘”,梳理出整改台账清单,实行逐项销号,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主体责任单位做好处分执行工作。
“处分决定执行的落实离不开强有力的监督。开展常态化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能够有效防止执纪问责‘打折扣’‘打白条’,惩戒、警示作用‘打水漂’。我们将切实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继续常态化抓实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确保处分执行无缝对接、刚性落地,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柳绍玉 秦垠泓 || 责任编辑 王云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