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谈话笔录整体比较清晰,但在涉及违纪事实这一块还有不足,咱们谈话时应紧扣事实,既要把细节谈清楚,又要考虑逻辑关系。”“这个案件,调取证据程序不规范,需要你们进一步补充调查。”近日,云龙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团结乡纪检干部详细提出案件审核意见。这是该县开展“送审下乡”着力提高基层案件质量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云龙县纪委监委把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审理工作直接从县纪委监委机关“搬”到了案件承办乡镇,变被动式“坐诊候审”为主动式“送诊上门”,切实提升了全县案件质量。
该县纪委监委自开展“送审下乡”以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陆续为全县11个乡镇“送诊上门”,一对一、面对面审理违纪违法案件10余件,从主体身份、违纪违法事实、程序手续等6个方面审核把关,实行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清单。截至目前,通过“闭环质检”,累计发现问题27个,答复疑难问题70余次。
“县纪委监委‘送审下乡’,不仅帮助我们找准了案件办理中的症结,还手把手指导我们如何整改,有效提高了我们基层执纪审查调查的能力和水平。”功果桥镇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问题在一线发现,也在一线解决。该县还围绕基层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事实认定不清楚、量纪不统一等问题,为基层纪检干部分类订制“菜单式”“个性化”培训方案,紧紧抓住干部能力提升这个“牛鼻子”。截至目前,累计培训基层纪检干部15人次。
“案件审理工作是案件办理的最后一道关口,更是体现办案能力和水平的重要‘窗口’。”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巩固“送审下乡”工作成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走出机关下沉到乡镇一线,在“零距离”“面对面”的指导交流中,强化基层一线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持续提升案件质效,助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杨银湘 || 责任编辑 宋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