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你反映永仁县维的乡么吉利村村委会主任纳某某在实施多地么小组修建人畜饮水工程中,项目资金下落不明的问题失实……根据有关规定,现对你的错告行为开展提醒教育。”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愿意接受组织的批评,保证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举报人在接受批评教育时说道。
这是永仁县纪委监委开展提醒教育失实检举控告人工作的一个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精准区分错告误告和诬告陷害行为,对反映失实,且已查清查实有证据证明检举控告人未涉嫌诬告陷害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开展批评教育和信访举报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县纪委监委既严肃批评“道听途说”行为,又积极宣传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相关法规及需要承担的纪法后果,坚持从源头治理,教育劝导息诉息访,将惩治诬告陷害的关口前移,提前“敲警钟”、打好“预防针”,深入推进“清廉永仁”建设行动提优增效。
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谁办理、谁教育”原则,分级分类对失实检举控告人开展提醒教育和纪法宣传工作。严格实行逐级审批,承办部门经核查后,认为反映问题不属实,符合开展提醒教育工作的,由承办部门拟定提醒教育工作方案,提出拟办意见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截至目前,共开展提醒教育失实检举控告人5件5人。
该县重点对2020年以来的失实检举控告件进行排查梳理,深入研判是否存在举报人出于个人恩怨、嫉妒心理等,通过“跟风、贴牌”等举报方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恶意举报。同时,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惩治力度,对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澄清正名,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此外,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接待群众来访的契机,现场向群众答疑解惑,指导群众正确反映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走村入户进单位,向群众、干部发放《永仁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单位工作群等平台,广泛宣传信访举报受理范围、职责权限、业务流程、举报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规依法、客观公正进行举报。
“我们要从源头上规范检举控告秩序,对不实举报者轻则批评教育,重则予以严惩,狠刹‘乱告状’‘告黑状’等歪风邪气。”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县将坚决惩处侮辱诽谤,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持续向诬害行为“亮剑”,着力优化良好政治生态。(李加娟 张华琼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