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规范“小微权力” 织密基层监督网

发布时间:2022-08-22 17:32:28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施甸县仁和镇土官社区将村集体资金借给某公司,导致村集体经济存在难以收回和损失的风险,土官社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现作如下通报……”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充分发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委及时通报了1起查办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典型案例。

“以上案例反映出我县个别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加强基层‘小微权力’特别是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势在必行……”施甸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通过及时通报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基层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廉洁、规范履职,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织密基层监督网。

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以“清廉施甸”建设行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程项目建设、农村“三资”管理等农村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动,综合运用入户走访、实地核查、随机抽查等多种监督方式,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辖区内党员遵规守纪、村“两委”干部廉洁履职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做到盯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开展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发现督促整改问题87个,解决6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成效不明显问题,实现增收21.8万元。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综合运用基层监督力量,在全县13个乡镇138个村(社区)选聘廉情信息监督员138人、廉情信息监测员1630人,推动形成专责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合力,让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不断推动党务、政务、村务在阳光下运行。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和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一经发现,坚决严肃查处,确保“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村级工程项目廉洁优质,农村“三资”阳光管控。

“我们将以‘清廉施甸’建设为抓手,抓实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提升治理效能,织密基层监督网,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徐子薇 || 责任编辑  宋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