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某作为勐阿镇嘎赛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林长,对林长制和相关林业政策学习不够,未履行好巡山护林责任,未发现辖区内毁林问题,对16家农户在勐阿镇嘎赛村城子村民小组集体林内零星破坏林木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通报问责处理。”
近日,勐海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监督审查室发出一份问责决定书,问责事项剑指森林资源保护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纪的缩影。
保护好绿水青山是政治要求,勐海县纪委监委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作为贯穿始终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在系列专项检查、调研监督和巡察监督中变政治任务为监督课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一线压实。
为巩固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成效,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最硬举措严肃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河、湖、林长制责任落实开展常态化一线监督,通过实地查看、走访询问等方式,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只学习不落实等形式主义问题。
围绕前期专项整治成果,县纪委监委统筹专项监督、巡察监督,整合县乡村三级力量,对生态修复后的巩固成效进行持续性监督检查,上述案例就是在刚结束的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在加大监督检查线索移送力度的同时,县纪委监委围绕“清廉云南”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项监督行动”工作要求,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河湖保护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开展监督,着力查纠贯彻执行上级要求打折扣、搞变通,履行监管职责不担当、不作为,整改问题敷衍应付、走过场,项目建设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我们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勐海问题整改为突破口,成立调研监督工作组,下沉一线开展监督督促,亮明生态环境保护纪法底线。”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人说道。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聚焦勐海县工业园区地下水开采保护、垃圾处置和污水处理厂建设三个方面反馈问题,形成“调研清单”;对巡视反馈未整改完成的9个问题形成“督战清单”;对涉及“矿产资源”环评问题,聚焦“审批、权责”等重点环节和工作职责形成“监督清单”,“清单化”监督检查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纪法护航。(纪剑涛 || 责任编辑 段梦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