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协会漏缴的15427.40元税金已全额上缴,这是缴款凭证。”近日,镇雄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拿着缴款凭证向县纪委监委第十专项监督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这件事还要从一份审计报告说起。
今年7月,镇雄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见底清零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共派出11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各专项监督检查组对照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上报的自检自查情况开展印证式监督检查。
“组长,您看一下,审计报告中有一项是交警协会漏缴税金15427.40元。”在县交警大队查阅档案资料时,一份2016年的审计报告引起了监督检查组的注意。
根据规定,漏缴税金是要按时按程序上缴税务局的。但县交警大队提交的自查报告里并没有反映县交警协会存在漏缴税金的情况。
县交警协会是否已经上缴了该笔漏缴税金?能否提供缴款凭证等佐证资料?……监督检查组人员察觉到这笔漏缴税金可能有问题,随即进行问题线索梳理,开展调查核实。
经查,2016年9月,审计发现县交警协会存在漏缴税金问题,当时经办人去税局缴纳,由于系统原因,一直没有成功补缴漏缴的税金。后因协会注销,税费名称发生变更不能缴纳漏缴税金,今年6月,县审计局将审计发现问题反馈至县委巡察办。
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监督检查组要求县交警大队立行立改。
“审计报告中存在的其他问题也要逐项核实、一一印证。对可能存在的疑点,要一条一条搞清楚,绝不能让国家资金白白流失。”第十专项监督检查组组长一边查阅审计报告相关资料,一边叮嘱组员。
在检查组的督促下,县交警大队对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如期实现问题整改见底清零,15427.40元漏缴税金也全额上缴了国库。(胡凤梅 罗希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