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村民的修路钱动歪脑筋,我辜负了乡亲们的信任,对不起组织的重托……”收到处分决定书的那一刻,贡山县捧当乡马西当村昌娃二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汉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今年5月,贡山县纪委监委接到一个“自从汉某某担任马西当村昌娃二组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后,挂联单位资助给村里的修路钱就不见了踪影”的举报电话。
“挂联单位资助给村里的修路钱去哪了?”为查清楚资金去向,贡山县纪委监委立即将该问题线索分流至捧当乡纪委进行核查处置。乡纪委随即到该村了解情况。
“你们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和结余都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了公示吗?”
“公示倒是公示了,但我们觉得没有全部公示出来。”进村调查时,该村一名村民说道。
“马西当村昌娃二组修路的这个事情,你们还有印象吗?”
“记得。当时,汉组长来动员我们,让我们几家先垫资把路修起来,等他申请到资金后再把钱退给我们。”一名参与垫资的村民告诉乡纪委工作人员,“当时修路的资金包含了个人和集体两个部分,公示的时候没有看到集体那部分,他有没有向上级申请到资金我们也不清楚。”
在掌握了一定的情况后,乡纪委工作人员立即前往马西当村委会查阅台账,在调取财务凭证后发现,修路的钱除了群众自筹的6400元以外,还有挂联马西当村的怒江州新华书店资助的5000元,收款人正是汉某某。
“你们用来修路的这笔钱是怎么管理和使用的?”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后,乡纪委工作人员找到了汉某某。
“我们都用来修路了。”汉某某说道。
“有没有都向村民进行了公示?”
“都公示了啊!”
“为什么公示里没有挂联单位资助的5000元。”
……
在工作人员出示的证据前,汉某某面红耳赤地低下头,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2017年昌娃二组实施美丽宜居房项目时,因该小组4户村民的入户路没有修通,为了节约建筑材料的运输成本,汉某某动员村民共同垫资6400元用于修路,并承诺申请到资金后就把村民垫付的钱退回给村民。然而就在修路的当年,汉某某先后收到了挂联单位、社会企业和爱心人士资助的修路钱6000元,他把其中的5500元占为己有,并用于个人支出和家庭生产、生活开销。2022年6月17日,汉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款项全部退赔。
“当时我就想着我辛苦筹来的资金,为村民们修了路,方便了村民的出行,拿出其中一部分资金灵活支配一下也没有什么。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纪违规,侵害了群众的利益。”汉某某感慨道。
汉某某案虽然只是少数现象,却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啃食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对村干部的信任。针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的现象,贡山县纪委监委围绕“三务”“三资”监管制定并公开“小微权力”清单,整合优化监督力量,采取选派一批纪检监察干部下沉监督,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对一’结对共建,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进行“提级监督“”,建立“网格廉情监督员”制度等措施把监督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不断筑牢党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为群众幸福生活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李光梅 孟继欧 || 责任编辑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