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分管搬迁安置工作的副乡长,被举报后,我感觉很委屈。现在问题澄清了,我真的很感动,对工作又充满了信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认真地开展工作,注意方式方法,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永仁县永兴傣族乡副乡长苏某某在近日召开的澄清反馈会上感慨道。
不久前,有群众匿名反映了永仁县永兴傣族乡副乡长挪用下拉姑修水电站补偿资金的问题。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将该问题线索批转到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调查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台账、谈话了解等方式查证、核实后,发现反映问题不属实。
随后,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到永兴傣族乡人民政府召开澄清反馈会,公开将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和结果进行澄清反馈通报。
在“清廉永仁”建设行动中,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阳光反馈”工作法,建立健全常态化公开“阳光”澄清反馈工作机制,既抓实实名检举控告失实的澄清反馈,又注重匿名反映结果失实的澄清反馈,切实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体现组织关怀的温度,激发党员干部奋发作为的积极性。
同时,县纪委监委印发《永仁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6000册,向全县广大群众宣传信访举报政策法规知识,强化正面引导,提倡鼓励群众实名举报。
今年以来,该县按照“谁承办、谁澄清”“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激励与打击相结合,面对面召开“阳光”澄清反馈会议6场次,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4名干部、2个单位澄清正名,持续为担当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从源头上减少诬告陷害,深入推动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失实检举控告挫伤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绝不能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流汗又流泪,我们及时澄清正名能让基层干部感到暖心、重拾担当。”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张华琼 李加娟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