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你反映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插手项目合同纠纷案问题失实,现根据有关规定,对你的失实检举控告行为开展提醒教育……”日前,大姚县纪委监委对失实检举控告人进行了提醒教育。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作为“清廉大姚”建设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之一,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会议等载体,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对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在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相关规定,并在日常接访和接听举报电话过程中向群众积极宣传诬告陷害行为的表现形式、危害等,引导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
县纪委监委坚持引导与警示“两促进”,着眼于源头治理,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关口前移,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做到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同时,着力抓好正面引导,深入开展开门接访、全员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等活动,进村入户、沉到一线,积极宣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着力构建合法有序的信访举报环境。
在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中,县纪委监委坚持澄清正名与提醒教育同向发力,准确区分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对失实的检举控告进行联合评估,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错告、误告且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给予教育劝导;对于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诬告陷害行为的,重拳出击、严肃查处,狠刹“乱告状”“告黑状”的歪风邪气。
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回访疏导机制,定期回访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家属及单位,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负担,打消工作顾虑,轻装上阵干事创业。
“自从县纪委监委到我单位为刘某某澄清正名后,他工作更加努力、劲头更足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名干部说道。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先后为6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为敢担当善作为、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我们既要提倡依据事实准确反映问题,也要支持实事求是、光明正大的实名举报,但坚决反对任何无中生有、心怀叵测、歪曲事实的诬告陷害。”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鼓励保护依法检举举报的同时,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梁家礼 刘丽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