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用好“项目工作法”提升巡察工作辨识度

发布时间:2022-07-15 17:15:43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根据项目清单,各巡察组需要在巡察办收集的信息基础上,对巡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巡察重点……”红塔区委巡察办在安排巡察工作时,按照“项目工作法”要求进行部署。

在六届红塔区委已完成的第一轮常规巡察和村级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中,该区委巡察办将“项目工作法”贯穿巡察工作全链条。巡察准备阶段,区委巡察办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围绕“三个聚焦”把监督重点细化为11个方面69条清单,充分收集已有的监督成果供巡察组参考,明确巡察的重点和方向,做到任务项目化。各巡察组在巡察办前期收集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形成政策、问题线索、基本情况、整改问题等多个清单,全面摸清被巡察党组织“家底”,做好“把脉”前期工作,做到项目清单化。

进驻期间,巡察组根据工作方案,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和巡察组成员专长,按阶段步骤将工作清单具体化,明确任务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巡察组成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把脉”,做到一日一研判、一周一梳理,确保巡察工作张弛有度、平稳有序推进。

巡察汇报时以项目工作法为指引,扎实开展“组办会商”。对巡察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以事实为依据,突出问题导向,抓住专项问题,分析深层症结,找准“病根”精准施策,提出整改“药方”,认真撰写修改《巡察报告》《谈话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报告》等材料,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在巡察中运用‘项目工作法’,明确每项巡察任务的责任人、责任要求,避免了巡察‘无头苍蝇’式地碰壁,让发现问题更精准,巡察‘利剑’出手有力。”该区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该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18个,提出立行立改问题17个,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9个,形成专题报告1个,移交问题线索15个,退缴违规资金20.58万元。

该区委巡察工作始终重视并认真践行“项目工作法”,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监督重点、突出问题、整改责任,将巡察工作演化为可供实施的具体项目,以清单化模式贯穿巡察工作全链条,使巡察质效事半功倍。

为进一步夯实巡察主体责任,近日,该区制定印发巡察工作相关责任主体职责清单,对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进行规范,对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执行措施从制度层面进一步确定。

“职责清单的印发是我们运用‘项目工作法’的具体实践,是做好巡察工作的指南针,将助推巡察工作质效再上新台阶。”该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用好“项目工作法”的同时,将进一步践行“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辨识度。(赵春良  刘应芬 || 责任编辑  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