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电路架设及变压器安装工程项目发包采用的是‘工程总包+专业分包’,与项目合同内容不符,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日前,福贡县纪委监委在县财政局召开集体谈话提醒会,开门见山地指出县财政局存在的问题。
今年2月,县审计局向县纪委监委移送了县财政局在学校土地征用及项目发包方面的问题线索。因审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没有直接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工程项目已验收合格,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县财政局开展书面函询。经函询后了解到,县财政局为确保学校能如期开学,在2016年、2017年加快了施工进度,将相关电路架设及变压器安装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本地企业。
为了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成大祸”,该县纪委监委决定到县财政局进行集体谈话提醒,针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教育。会上,县纪委监委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被函询单位存在的思想误区,用有温度的执纪方式打开干部心扉,让被谈话的对象们感受到组织的温度。
“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教育,我们深刻认识到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表示。
整个书面函询案件从线索处置到函询了结,办结时限不到一个月,也是该县纪委监委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表现。此外,县纪委监委结合“体验式”监督,以“小切口”推进作风革命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倒逼各单位自查自纠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效能,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从一纸函询了结告知书到一场集体谈话,防止‘一函了之’,我们将持续做好函询‘后半篇文章’,不断丰富廉政提醒谈话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提升谈话效果,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将持续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让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正视问题,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整改,积极治“小病”防“大病”,把问题消除在违纪之前、破纪之初,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李镔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