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调查核实,反映杨达同志的相关问题不属实,现特为其澄清……”日前,盘龙区纪委监委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盘龙分局召开澄清正名通报会,通报核查结果,公开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基层干部澄清正名,进一步消除影响。
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党员干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给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处理,对受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予以澄清正名,保护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去年以来,共为46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打气鼓劲。
澄清正名是保护被检举控告人权利的过程,如处理不当,很可能造成“二次伤害”,该区纪委监委在确保澄清正名实施主体明确、适用情形准确、审核程序严格的前提下,从澄清范围的确定、澄清方式的选择、澄清反馈会的议程以及澄清回访等方面,采取“一对一”个性化方式,在澄清正名工作开展前,充分征求被检举控告人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量身定制澄清“套餐”,扎实做好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这项“暖心工程”。
针对个人且具有普遍性的失实检举控告,不良影响范围较小,可“面对面”地向被检举控告人及其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在一定范围内反馈澄清说明;针对提拔重用、评优评先考察期间的失实检举控告,可“一对一”地向组织人事部门、评优评先主管单位发函书面澄清,避免影响被检举控告人获提拔重用、评优评先;针对引发一定影响的失实检举控告,在征得被检举控告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或相关媒体发布澄清公告,消除负面影响;针对涉及社保、教育、医疗、惠民富民、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群众关注度高的失实检举控告,在与被检举控告人和所在单位党(工)委(党组)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调查人员在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村委会以召开党员大会或干部职工大会、村民大会等方式公开反馈,答疑解惑,回应群众关切,达到息诉罢访的效果。
“坚决不能让诬告、错告、误告成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路上的‘绊脚石’,要旗帜鲜明为清白担当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监督执纪工作既要体现刚性要求,彰显‘力度’,更要传递组织温暖,体现‘温度’。要让受到诬告错告误告的党员干部‘宽心’‘散结’‘解郁’,给干部一个交代,给群众一个明白,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杨东 鲁漪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