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融合

发布时间:2022-03-05 08:01:07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在日常监督中,一般都会涉及相关单位的财和物,纪检监察干部在财务监督检查中应注意哪些要点,可以运用哪些技巧,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和大家一起探讨……”

日前,在弥勒市纪委监委专题培训“微课堂”上,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以《纪检监察干部在单位财务监督检查中应注意的若干要点》为题,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财务监督检查知识培训。

结合日常监督工作所得、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分享,开展财务监督专题培训是弥勒市纪委监委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融合的举措之一。

近年来,弥勒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职责,结合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把“将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包括财会监督在内的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作”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专题培训、专项监督检查、建立协作协查工作机制等,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各单位行政财会、工会财会管理内控制度落实落细,发挥“1+1>2”的监督效能。

怎样开展财务监督?市纪委监委邀请市审计局、市财政局专业人员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专题培训,讲授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要点、流程及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为开展纪检监察监督提供依据、指明方向。

围绕哪些内容开展检查?市纪委监委组织专人与市财政局共同协作,结合日常监督发现问题、财政业务科室收到的情况反馈,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将编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读本》发放到各乡镇纪委、各巡察机构、派驻机构,照单持续开展“再监督”“再检查”,不断规范各单位年度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公用经费落实、津补贴发放等工作。

“财务监督是发现‘四风’及腐败问题的关键。”弥勒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工作中将紧盯出差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单位资金收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巡察监督、‘回头看’监督,着力发现虚报冒领、乱发钱物、挪用公款甚至贪污公款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找出问题及时亮剑,防止小问题扩大、腐化。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建立与审计、财政、税务部门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协作协查机制,对在专项检查、专项巡察、审查调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通过报告审批,请相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支持工作,查清问题、固定证据、找准根源,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建议。

“我们通过‘村级巡察+’的方式,协调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支持配合,提升了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弥勒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紧盯《弥勒市农村财务管理规定(试行)》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财务管理,堵塞开支漏洞,规范“微权力”运行,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集体负债的增加,促进基层治理水平的再提升。(吴秀云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