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盐津县在作风建设上下足功夫,把党员干部依规依纪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及时出台《规范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普通群众操办婚姻嫁娶、丧葬等事宜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规范党员干部操办酒席行为长效机制。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监督联系范围,督促各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指导党员干部规范填报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并实行台账化、跟踪式管理,实现酒席监督全过程、干部监督全覆盖。
同时,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通过信访办理、明察暗访以及不定期进行报备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申报、审批和操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改头换面”“隐形变异”“虚假申报”等情况发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盯紧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升学季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已申报操办或可能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重点人员进行事前谈话提醒,对可能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开展早提醒、早告诫、早监督、早纠正“四早措施”,积极引导党员干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严格执行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此外,全县各级各部门积极强化学习和宣传教育,坚持做到新进人员必学、新提拔干部必学、关键节点必学、重点人员必学,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婚丧喜庆事宜按规办、简化办浓厚氛围。
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理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审核备案46件,其中涉及党员干部43人、其他人员3人。通过监督检查,未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
“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的审批、报备、监督制度,是抓好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常态化监督,全方位整治,不仅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更能以优良的作风带党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罗斌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