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拍一,我拍一,好好读书要牢记;你拍二,我拍二,家风家训常相伴……”走进嵩明县杨林镇官渡社区,清风廉语小路、清风文化广场一步一景,处处都有清风廉景映入眼帘。去年,嵩明县纪委监委启动清廉村居建设,通过做好“管住权”“晒清账”“办好事”“树风尚”四件事,借着清廉村居建设的东风,让老村既有了“颜值”又有了“廉值”。
去年,该县杨桥街道在各个社区常态化开展民情恳谈,下甸心小组出租大棚的事情就是在一问一答、一访一馈、双向互动中办妥。不仅如此,为了把在民情恳谈会上达成的共识落到实处,白鹤社区还创新建立“群众提意见+村监委会监督+各居民小组党支部落实+社区居民投票评估”工作机制。“租金是否按时按数收回、是否公示,大家伙的工钱有没有按时拿到,这些信息我们不仅在民情恳谈会上会落实,也会及时回访了解。”杨桥街道纪委工作人员说。
近年来,随着村民建房需求的变化以及落实到村级的建设项目越来越多,给不少村委会村级事务监督带来了不小的挑战。但在小街镇哈前村这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从90年代开始,哈前村就做到了村务及时公开。
在哈前村委会门口的广场上,村务公开栏里的黑板上用正楷粉笔字整齐地写着本月村里的大小事情以及财务收支明细。正是这样严格落实“一村(组)、一栏、一员、一册”,哈前村委会做到正常工作定期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每月一次逐笔公开,村级重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公开,让老百姓参与监督村级事务的途径得到充分保障。
清廉村居建设,不仅是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也是一体推进“三不”、深化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为此,嵩明县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开展“清廉嵩明”建设活动的方案》等配套制度,督促全县各村(居)委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严防村(居)委会集体“三资”、集体资产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风险。同时,完善村(居)委会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谋划健全村(居)委会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逐步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全县基层治理融入“廉基因”。(嵩纪宣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