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强化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

发布时间:2022-09-26 17:21:01   来源: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工委和纪检监察工委要管好‘责任田’,把自己的分内事做好,双方同时同向综合发力,做实做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近日,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以下简称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主题,结合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工作实际和个人体会,在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8次集中学习研讨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出台后,纪检监察工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把对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派驻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工委机关职能职责、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权力运行特点,积极探索、守正创新,不断优化方式方法,扎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推动上级安排部署落地见效。

今年初,纪检监察工委督促工委制定出台《省委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关于主动接受派驻监督的实施办法》,明确“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通过经常交换意见等8种方式,在遵守党章党规等8个方面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有效推动“两个责任”一贯到底。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纪检监察工委聚焦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探索实施与工委定期会商机制,督促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高质量履行省委赋予的15项职能职责。

纪检监察工委勇于担当、较真碰硬,时刻督促“关键少数”在履行职责、规范用权、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等方面发挥“头雁”作用,真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此外,每年开展一次政治生态状分析研判,采取问卷调查、交心谈心、集中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工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精准“画像”,并及时向派出机关如实报告。

派驻监督处于“四项监督”的汇聚点。纪检监察工委特别注重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贯通协作,发挥整体效能。2020年,在省委对工委开展巡视前,纪检监察工委主动与进驻巡视组对接,详细介绍工委机关的政治生态、廉政风险点位、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情况,协助巡视组明确监督重点、精准发现问题。巡视初期,针对驻在部门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不主动、作风不严不实、影响巡视工作有序开展的问题,分别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工委严格按巡视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巡视反馈后,积极协助工委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

“该同志有举报反映,经核查后已作了结处理,目前没有发现影响提拔使用的情况。”纪检监察工委结合述责述廉、民主评议、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廉政档案等各方面情况,严肃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切实把好驻在部门拟选拔任用党员干部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既协助工委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又有效监督工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选贤任能,防止不正之风。今年上半年,先后出具党风廉政意见20份,开展廉政谈话25人次,处置相关问题线索2条,督促整改选人用人问题3个。

为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层层压实责任,纪检监察工委督促驻在部门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经常性对其分管部门的“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全面了解工作、思想、生活动态,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部、室、中心和省级机关党校负责人,是工委机关内设机构的‘一把手’,也是监督的重点。大家不能当看客,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工委会议上强调。

同时,纪检监察工委不断丰富“工具箱”,提升对内设机构“一把手”的监督质效。在定期召开的每月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要求各内设机构负责人除汇报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次月重点任务安排外,一并汇报廉政风险防范情况,并由工委“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进行点评;制定出台报备工作制度,要求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主动向纪检监察工委报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今年上半年共报备大额经费使用12次176万元、问题线索8件、其他问题7个;把查办案件作为最严厉的监督手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近年来先后处理了3名内设机构“一把手”,其中党员教育中心原主任李爱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监督别人首先要管好自己。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主动以“一把手”的标准和要求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要求,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并严格落实主体主任,不断强化对副书记和各业务室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严防“灯下黑”。

“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硬,才能挺直腰杆去监督别人特别是监督驻在部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更好地履职。”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说。(刘世状  王雪海 || 责任编辑  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