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对2020年以来全省查处的审计系统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中存在滥用审计监督权,利用职权便利非法干预经济活动、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梳理出“以审牟利”易发多发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促使“清廉云南”理念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助力云南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
此次监督检查选取了部分州(市)和县(区)审计局作为对象,重点围绕投资审计工作情况开展监督。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对照《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投资审计工作的规定》,通过查阅台账资料、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谈心谈话、参加或列席审计工作会议等方式,以行为是否符合规范为主要检查内容,抽查部分投资审计项目,对是否存在“以审代结”问题、以“两阶段采购方式”聘请中介机构等情况开展检查。同时,对2021年全省审计系统开展的投资审计专项执法巡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将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落实相结合,对能当场整改的当场督促整改;对已开始整改但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督促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分析,防止问题重复发生;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列出清单,跟踪督促限时整改到位。
检查过程中,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向被检查审计机关干部职工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查处的审计系统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提升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监督督促省审计厅党组深化以案促改,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净化政治生态,把问题整改与提高审计工作质效相结合,切实发挥好审计部门作为政府政策措施落实的‘督查员’职责。”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李颖 张梦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