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一访再访 帮助“犯错”干部重拾信心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2-05-11 16:20:09   来源: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

“最近状态如何?工作生活中存在什么困难?”为切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近日,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单位一名受处分党员干部马某开展回访教育。

2019年11月底,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单位在举办周年活动之际,将总价值共计4.255万元的文创产品以纪念品名义发放给在职和离退休职工,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2013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33条和省委、省政府2014年印发的《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第34条关于“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的规定。马某作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周年活动中未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受到书面诫勉问责。

“犯错的根本原因是你没有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作为主要领导,未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对发放文创产品把关不严。组织上对你的处分,你要正确对待,汲取教训。”

“钱都用在了制作文创产品、推广和交流本省文化的研究成果上,又没装进自己的口袋。好心还办了坏事,这个问责太冤了。”

马某在接受纪检监察组第一次回访教育时,对处分十分抵触,心情一度低落。得知马某思想压力较大的情况后,为帮助其彻底解开思想疙瘩,纪检监察组多次对马某进行了回访教育。

“我们了解到你担任党总支书记以来,在抓党建促业务、抓班子带队伍上业绩较为突出,在工作中也有不少创新,还被推荐作为2022年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你一定有很多感慨吧!”

“组织推荐我作为2022年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体现了对我的厚爱和信任,纪检监察组的一次次回访教育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思想上的顾虑也慢慢放了下来。我从这件事情中汲取了很多教训,今后我会认真学习相关的政策法规,拿不准的问题多交流、多请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关怀与厚爱。”

通过开展激励关怀谈心谈话,马某逐渐放下了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投入工作,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多次叫停了决策中的不合规行为,工作实绩得到干部群众一致认可。

“严格执纪、严肃惩戒不是目的,让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才是根本。监督执纪既要彰显刚性力度,更需体现柔性温度,及时提醒纠正、唤醒责任,引导激励担当作为才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爱护。”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将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更加突出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受处分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改正错误,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让“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同时,强化回访教育结果运用,必要时将回访有关情况客观真实地反馈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为其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任用等提供参考,最大限度调动受处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编辑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