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定期通报“红白榜”及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纪委实行项目化管理和清单式考评,与“红白榜”激励式管理相融合,按“半年一通报、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评定各单位纪委履职工作,充分发挥定期通报“红白榜”激励和年度综合考核以考促建作用。
该纪检监察组科学采纳各单位纪委反馈意见,形成综合考核合力,建立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10项定量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项目27项、考核内容52项、加分项6项、扣分项12项。考评结果将以量化指标的形式作为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结合云南交通实际,将《“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创建“阳光工程·廉洁通道”长效机制》监督检查工作和《“清廉交通”建设行动》工作纳入考核内容,突显云南交通“辨识度”。
“要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逐步消除执纪办案‘空白点’,对‘零执纪’‘零办案’等情况,加大扣分比重,严肃考核管理,有效释放‘干事者实惠、吃苦者吃香’的鲜明导向,改变‘干事多问题多就不好、干事少问题少就很好’的错误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定期通报“红白榜”及年度综合考核制度方案》的实施体现了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鲜明导向贯彻始终,促使各单位纪委牢固树立“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的理念,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持续增强“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同时,督促各单位纪委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