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我是一个制片人、看片人,今天的我却成了片中人……我愿意作为反面教材回到工委机关现身说法,警醒其他人不要重蹈我的覆辙,不要走上错误的道路……”
近期,在省直机关党校一教室内,大屏幕上播放着警示教育片《从“拍片人”到“片中人”》,工委党员教育中心原主任李爱辉面对镜头痛哭流涕、悔恨不已。参加警示教育大会的工委机关各部室和省级机关党校全体党员干部看着曾经的“身边人”成为“片中人”,心里倍感震撼。
“我们要深刻查找岗位上相似的廉洁风险,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立查立改,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建章立制,以案促改、同病共治。”工委机关一名党员干部在会后深有感触地说。
这是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以身边典型案例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的一个缩影。
去年5月18日,“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工委党员教育中心主任李爱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省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和昆明市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李爱辉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受贿上百万元。当年12月,李爱辉犯受贿罪被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李爱辉从一名上战场前给自己写遗书的热血青年,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这样的人生反转让人震惊,促使我们深入剖析案件,找准根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为做好后续警示教育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审查调查期间,专案组统筹考虑案件查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系列工作,在对李爱辉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查清其严重违纪违法事实的同时,深刻查摆工委机关和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的松懈点、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监督管理的空白点。审查调查终结后,纪检监察工委坚持以问题推动查补漏洞、以案件促进整改整治、以典型的人和事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在工委机关打出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组合拳”,真正把查办案件、加强教育、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落到实处。
“李爱辉把信任当放任、把痕迹当政绩、把交往当交易、把职权当特权,是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结案后,纪检监察工委及时向驻在部门下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党员教育中心原主任李爱辉严重违纪违法案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深刻总结了该案的4个主要特点,全方位分析了案发的6方面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3条教训警示。此后,结合案情拍摄制作专题片《从“拍片人”到“片中人”》,通过李爱辉本人自述贪腐心路历程、虚拟场景展示、办案人员揭露等方式,最大程度还原违纪违法事实真相,多角度、立体化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对李爱辉和工委机关政治生态进行精准“画像”,为开展警示教育提供了鲜活教材。
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把制发并督促落实纪检监察建议作为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重要举措,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纪检监察工委接连向工委机关党委、办公室、党员教育中心发出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2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加强财务监管的1份监察建议书,指出工委机关相关部门在履职用权、干部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10个问题,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建议8条,督促建章立制6项,以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不断扎紧不能腐的笼子。
督促工委机关所属15个基层党组织在规定时限内召开“深刻汲取李爱辉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查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责任观、利益观。“在干部教育管理过程中,一定程度还存在‘老好人’思想”“对自身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的排查力度还不够”……根据纪检监察工委制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工委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先后在其所在党支部带头查找问题,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为其他党员干部作出以案促改的良好示范。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今后,纪检监察工委将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持续用好用足身边的案件资源,一以贯之把警示教育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大局,抓紧抓实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说责、以案促廉等工作,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净化一方,推动提升驻在部门的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刘世状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