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3-07 17:24:56   来源: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近日,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认真对照2021年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体检表”,查找2021年工作的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讨论安排纪检监察组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

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纪检监察组坚持围绕“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开展政治监督,将省人大机关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情况,持续作为开展政治监督的重点。坚持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开展政治监督。对省人大机关开展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工作实施再监督,看是否符合中央决策部署、是否符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对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整改涉及的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修改工作重点监督。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到位。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上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突出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特点,扎实抓好人代会会纪会风工作。

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发挥好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等制度作用,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在加强“一把手”监督、分党组监督等方面实现突破。综合运用“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纪检监察建议书、约谈提醒、参加民主生活会、追责问责等方式,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让监督对象切实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强化对监督单位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注重了解被监督单位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和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情况,主动收集掌握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通过抽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方式,多视角、多维度、多方面收集干部相关信息,健全省人大机关处级干部廉政档案,为精准开展监督打好基础。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适时开展专项监督。纪检监察组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对省人大机关制定和修订优化营商环境、高原湖泊保护方面法规等立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重大专题调研监督工作开展再监督,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确保监督工作精准高效,共同保障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工作、加强代表政治学习和廉洁建设工作开展监督,促进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高质量做好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工作。纪检监察组规范运用好检举举报平台派驻版和案件管理系统。在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继续做好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置工作,对适用第二、三种形态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立案查处。提高通过监督检查发现监督单位问题线索的能力,提高处置问题线索效率。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专题培训班,参加“每月一测”“审理小课堂”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推动全组干部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水平。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理论、谈话突破、外查取证、综合文字等核心技能培养锻炼,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要我干”为“我要干”,进一步补齐短板,提升综合能力。积极参加驻在机关教育培训活动。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既注重理论学习又注重实务操作,既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又学习人大机关业务知识,努力争当站位高、眼界宽、业务精、能攻坚的纪检监察尖兵。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在政治要求、执纪执法、日常言行、道德操守等方面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管好“治权之权”。强化自我监督、自我净化,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排查和堵塞各环节的漏洞,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让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严世洪 || 责任编辑  李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