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建投集团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工作台账》《巡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清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评价报告》和《巡察工作质量指标评价体系》等,组织党委巡察办、纪检监察部、各巡察组组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督查检查组,抽取8家被巡察单位对其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评估评价,确保问题有效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落实落地。
云南建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标省委巡视工作,树牢“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交办”“整改不彻底绝不放过、必将一抓到底”的政治意识,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督查检查和评估评价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工作中,督查检查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整改台账资料和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通过建立“分工检查、相互复核、集体研判、集中反馈”的工作方法,对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情况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紧盯落实成效,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整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整改成果是否经得起检验,重点发现整改工作不严不实、敷衍整改等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要求其认真整改、及时纠正偏差,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8个督查检查组对照反馈意见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工作台账》,共检查整改措施1094项、查阅资料2032份、与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交流160余人次、发放巡察整改情况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和巡察组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测评表374份,召开巡察整改情况通报会8场。巡察整改综合评价群众满意度93%,巡察组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评价群众满意度95%。巡察反馈问题完成整改266个、基本完成整改120个、未完成整改22个,修订和完善各类规章制度154项,挽回经济损失2306.23万元,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已办结80%,给予组织处理7人次。督查检查组对8家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现场情况反馈和整改评估评价,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改正并下发督办通知书。
为充分运用好督查检查成果,下一步,云南建投集团党委将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等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廉政考核、考察评价等的重要依据;分类分层推进常态化整改和监督,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月报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动态监督,确保问题整改清零,对未完成整改的,发出整改督办通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启动问责程序,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在启动新一轮党委巡察工作时,将巡察整改工作见效慢,整改不彻底的单位作为重点巡察对象。(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