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对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安全监察处原副处长陈佳元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经国家监委批准,云南省监委指定普洱市监委管辖,对陈佳元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陈佳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并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为私营企业转发培训通知招揽生源;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陈佳元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交通运输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佳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佳元简历
陈佳元,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湖北黄冈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7月参加工作。
2001年7月至2004年2月,九江海事局水上安全监督员;
2004年2月至9月,待业;
2004年9月至2009年7月,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习(博士研究生);
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干部;
2010年7月至2013年10月,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主任科员;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督司安全监察处主任科员;
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安全监察处主任科员;
2015年6月至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安全监察处副调研员;
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安全监察处四级调研员;
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安全监察处三级调研员;
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安全监察处二级调研员;
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安全监察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2021年11月25日被免去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安全监察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职务、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