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普洱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纪委监委对普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一级调研员岩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岩甾违反政治纪律,培植个人势力,干扰巡察工作,大搞封建迷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待,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在单位报销个人费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存在形式主义,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接受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疏于管理,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岩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不知敬畏,无视纪律和法律,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岩甾开除党籍处分;由普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