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收到反映村干部饶某某私自将集体资金4万元补助给字某某用来修建‘打歌场’等涉嫌违反群众纪律有关问题线索,经调查组核查不属实,现予以澄清。”近日,昌宁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村干部饶某某召开澄清反馈会。
“在村里工作了这么多年,受到不实举报,对我来说确实有很大的心理负担。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我会放下包袱,带头接受监督,更好地为大家服务。”接过纪检监察干部送达的《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通知书》,饶某某激动地说道。
今年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坚持有问题坚决一查到底,没有问题及时澄清,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切实保护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澄清正名30件37人次。
澄清正名工作必须经得起群众的检验,审慎稳妥、严格程序是关键。该市纪委监委制定《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方案》,压实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并印发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澄清正名工作的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情形范围、审批程序、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等具体事项,为专项行动提供制度性规范。
合规合理合情的方式能有效实现执纪“力度”和关爱“温度”的统一。在具体工作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澄清主体,根据失实信访举报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澄清对象本人意愿等,对确认被错告、诬告以及反映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灵活选择书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或当面澄清,以及向所在单位“一把手”反馈等方式,慎重确定参加人员,开展澄清正名。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明确由信访部门牵头,组织案管、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干部监督等部门,对近3年来的157件信访举报件逐一复盘、重新评估,全面起底“应澄尽澄”。筛选出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信访举报件4件,征求对象本人意愿后及时进入澄清正名程序。此外,建立澄清正名检举控告工作台账,实行动态更新,限时销号。
正气必扬,歪风必惩。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震慑相结合,既注重保障检举控告人的权利,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又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
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一体推进矛盾化解与澄清正名工作,督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作为,既密切关注失实检举控告背后群众的合理诉求,也注重为领导干部澄清问题、维护权益。(唐五洲 苏娴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