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动真碰硬 年终“廉考”进行时

发布时间:2022-11-19 14:09:45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办公室20.08平方米,不存在超标情况;没有因公或因私出境的情况,不存在兼职情况;本人配偶子女不存在经商办企业及投资入股的情况。”

“工作中习惯于参照老办法、老路子,创新精神不强,工作成效不明显,尤其是在研究型审计方面没有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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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推动党委(党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举措进一步落实落细,11月7日至11月13日,龙陵县开展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动真碰硬,客观评价,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各责任制单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平台指标的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要求被考核单位提供纸质工作台账。年度考核主要采取集中检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县委常委带队,成立11个检查考核组对10个乡镇和59个县直单位(部门)进行实地检查考核。

“我们主要通过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然后进行量化评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平台得分占50%,综合实地考核占30%,民主测评占20%,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定。最后,综合分析检查考核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找准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经县委常委会审定同意后,由各检查考核组及时向被检查考核单位进行书面反馈。”第八考核组组长介绍道。

据悉,检查考核主要围绕“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大版块35个小项进行综合测评,检查考核情况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县委主要领导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并取消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被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分数低于80分的,将被约谈并限期整改。

截至目前,10个乡镇和59个县直单位(部门)的实地检查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平台初审均已完成。龙陵县将持续抓实考核结果运用,进行档次评定和意见反馈,并兑现奖惩,充分发挥好检查考核正向引导、逆向约束作用,以检查考核结果检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成效。(马斯婷 || 责任编辑 马雪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