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纪委监委审查,截至目前,收到李某、田某两位同志因酒驾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在办理……”近日,马关县纪委监委向相关单位出具了一份拟选拔任用对象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这是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第31次出具否决意见回复函。
近年来,马关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干部选拔任用、重要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表彰”,匡正干部选任之风。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对102批4524人次进行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其中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140人次。
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层层把脉、集体会诊。在此基础上,综合分析专项监督、审查调查、县委巡察、审计等方面的廉政信息,对拟提拔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深入“扫描”、精准“画像”,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全面、真实、客观。
此外,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把有“伤”带“病”干部挡在提拔选优门外的同时,坚决防止因不实信访举报影响干部的评先选优和提拔任用,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最大限度保护、激发干部的积极性。
为确保廉政意见回复真实、准确、全面,县纪委监委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构建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利用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和案件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详细记录问题线索的类别、处置方式、处置进度等信息,及时更新问题线索、问责处理及立案处分情况等信息,做到情况准、数据新;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准确把握干部廉政状况,为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李一卓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