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纪委监委审查,李某某等42名同志中,4名同志曾有举报反映。经核查,已作了结处理,未发现违纪情况,其余38名同志没有廉洁自律方面信访举报和受党纪政务处分情况……”近日,双柏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廉政审查回复意见,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第一道关口。
为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先”等现象发生,双柏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进行“政治体检”,把牢审查受理关、分流承办关、研判回复关,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坚决把有“问题”的干部挡在“门”外,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为确保廉政审查和回复意见的权威性、严肃性,该县制定下发审查和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办法,明确了廉政审查的原则、权限、范围、内容、程序及具体影响情形。
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在收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函后,按照联系单位对征求意见对象进行梳理分类,分别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联系的执纪监察等部门及巡察机构联合“会诊”,对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会诊”结束后,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按程序报审并函复征求意见单位。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开展廉政审查28批次,审查干部1146人次,如实反馈出15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相关问题。
“我们坚持‘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廉政审查关口,凡在意见回复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失实失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防‘带病提拔’问题发生。”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刘余芳 王侦强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