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撑腰杆+正视听” 同步开展澄清正名与纪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1-12-17 18:32:15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感谢区纪委监委及时查清事实,并公开为我澄清正名。我现在轻装上阵,尽全力做好工作,决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近日,临沧市临翔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临翔区凤翔街道,对曾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铁某某进行回访,面对区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铁某某说道。

今年6月,有人向临翔区纪委监委举报凤翔街道综治信访中心干部铁某某存在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核查后发现举报反映内容失实,根据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不实举报澄清正名有关规定,区纪委监委以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的形式公布调查结果,公开为其澄清正名。

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入推进澄清正名和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坚持失实举报澄清机制,对核查后的不实举报,通过书面通知、公开通报或召开会议等形式为被举报人公开澄清正名,帮助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为敢担当善作为、勤政廉政的领导干部撑腰鼓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集体研判、全程跟踪督导评估等措施,快速核实反映不实和证据不足的线索,尽量减少不实举报对被举报人的不良影响。

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谁调查、谁负责、谁反馈”的机制,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澄清正名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工作程序和澄清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搞“一窝蜂”“一刀切”,积极稳妥推进澄清正名工作规范性开展。

同时,坚持把工作做在前,将纪法宣传与澄清正名工作紧密结合,持续释放正向激励效应。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宣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检举控告规定的知晓度,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效、有序参与信访举报。将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鼓励依规依纪依法进行检举控告的鲜明导向。

“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仅仅依靠澄清不实举报远远不够。我们将持续加大信访举报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狠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歪风邪气,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的发生,促进全市政治生态更加清朗、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慧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