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态度生硬。”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太少、力量不足,需要加强。”
近日,罗平县纪委监委召开第一届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座谈会,来自社会各界的10名阳光监督员听取了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情况介绍后,给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挑刺”找问题,并针对问题提意见献良策。
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座谈活动将增进阳光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为他们更好履行职责、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奠定基础。”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后,队伍壮大了,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丰富了,谁来监督纪委监委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罗平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人表示,“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阳光监督员,确保纪检监察权力阳光规范运行,这是县纪委监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严防‘灯下黑’、强化自我监督的具体实践。”
为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罗平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部门推荐、分析研判、组织考察、常委会讨论决定等程序,最终确定“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政法系统干部、民主党派人士、村(社区)干部等10名政治素质较高、责任心较强、关心纪检监察事业的干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以兼职形式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遵纪守法、纪律作风、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及“八小时之外”等情况进行监督。
同时,为充分发挥阳光监督员民主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宣传引领作用,该县定期、不定期邀请阳光监督员参与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听取阳光监督员日常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及意见建议,并强化阳光监督员专题培训,帮助其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我将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着力发挥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作用。”受聘的阳光监督员们纷纷表示,要讲政治、讲情怀、讲担当,多行义务之举,多出监督之力,多建肺腑之言,多献务实之举,用阳光心态做好阳光监督。
“严禁违规打听案情、严禁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严禁利用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身份耍特权……”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县在严格执纪的同时,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为纪检监察干部立起规矩、亮明底线。同时,规范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工作,完善审查程序,规范审查工作流程,建立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以及回避制度,完善外出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等制度机制,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触角从“八小时之内”延伸至“八小时之外”,用制度框定红线、筑牢底线,把纪委监委自身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打铁必须自身硬。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必须更细、更严、更实。”罗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不仅要主动接受监督,更要强化自我监督,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用自身正、自身净引领良好党风政风风向标。”(金艳琼 段智源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