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严抓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全流程,着力提高线索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线索处置质效。
为确保问题线索应收尽收,不遗漏、不重复,晋宁区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坚持“多头受理,一口收集、专人管理”,除通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信访举报、领导批办等渠道获取线索外,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工作合力,增强与全区各单位的协调联动,不断健全问题线索收集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问题线索及时移送。
对不同来源的问题线索该区纪委监委按照“集中管理、分类处置”的原则,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台账制度,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依托案件监督管理系统,逐一筛选甄别、登记入账,确保线索不积压、不遗漏。督促承办部门分类处置,属于未按规定时限处置的问题线索、长期未办结的问题线索和案件,找准原因、精准施策、明确责任、稳妥推进,办理一件填报一件。对本轮换届中拟继续提名或新提名干部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办结,以提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效,坚决防止“带病入围”。
同时,强化集体决策,实行问题线索“集体会商”。“我们作为案件管理部门,既要把好问题线索‘入口关’‘分办关’,也要把好‘了结关’‘处置关’。”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表示。今年以来,共收集汇总集体排查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处分等议题243件(次),提请区纪委书记主任专题会、常委监委会研究。会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督促承办部门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在收集、分办的基础上,定期跟踪督办,确保办理时效。“现在案件监督管理室经常要来跟我们‘对账’,对超期未处置的线索以及长期未办结的线索和案件督促我们清查清理、全面起底,并与案管系统中检索出的有关线索和案件清单予以核对,建立督办台账。”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干部说道。
“对案件监督管理室分办的问题线索,三个星期左右询问处置意见,对确定为初核的问题线索,每月问进展,在各个处置重要时间节点,发出限时办理提示函。长期无进展的线索或案件,由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被列入督办清单的线索和案件,在规定时限内未报结果的承办部门就要说明具体原因向主要领导汇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介绍。
今年以来,共向承办部门发出提示函32份,对超期未处置的线索及长期未办结的线索和案件发出2次专项督办通知。截至今年10月,5件挂牌督办的长期遗留未结件清零。
此外,依托案件管理统计分析系统,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问题线索情况进行研判,综合运用问题线索查办成果,将线索处置情况作为全区干部选拔使用、评先评优、政治生态情况评估的重要依据。发挥廉情分析制度治本功能,强化对易发多发环节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分析,精准发现问题,“对症下药”,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蔡江玉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