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自查风险点 严防“灯下黑”

发布时间:2021-10-26 17:05:03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由于人情关系网,执纪监督工作中可能存在碍于情面,执纪不严,网开一面的风险。”“信访干部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私自扣压、处理和存放信访举报材料以及向当事人泄露信访内容等风险……”这是梁河县纪委监委廉政风险表单中的部分内容。该表单是县纪委监委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打铁必须自身硬。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以建设“清廉机关”为契机,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结合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岗位特点,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可行的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坚决防治“灯下黑”。

据了解,此次查找廉政风险点时,县纪委监委以职能职责为切入点,结合部门和岗位实际,涵盖信访受理、审查调查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重点围绕利用监督执纪权力谋取私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部监督管理不严等问题,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梳理出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环节。

同时,针对查找出来的岗位廉政风险点,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岗位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按照高、中、低三个级别确定风险等级,并建立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的廉政风险防控网。据悉,该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74名纪检监察干部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238条,制定防范措施270条。

“这是自我排查,也是自我提醒。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就是要让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纪检监察系统各岗位权力运行的各环节,让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时刻警醒自己,始终保持警觉,做到慎小慎微、自警自省、忠诚履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及时根据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等的变化,对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适时调整,强化动态监管。(屈如意  李佳佳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