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溪市制定出台了《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工作指引》,成立全国首个看护辅警培训学校、全省第一个州市纪检监察学院,在全省率先完成追逃防逃追赃清零工作……
自玉溪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使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玉溪市纪检监察工作的“辨识度”和“贡献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政治监督,净化政治生态
该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调整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构建政治生态评价体系,组织党委(党组)书记专题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派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
五年来,玉溪市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将“四种形态”贯通落实到执纪执法全过程。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008人次,问责党组织387个、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1711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5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察问责各个环节,建立“1+1+N”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围绕“六稳”“六保”、脱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决策与重点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抓紧抓实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级巡视、督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并通报曝光疫情防控失职失责典型问题17起,配合省纪委监委对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问题追责问责4个单位、21人,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清缴违规减免易地建设费1.53亿元。
与此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开展“肃流毒、除影响、清源头、树正气”专项行动,推进党务、政务、村务以及各领域办事公开,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建立“双人会客”等制度,制定“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监督工作意见,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净化政治生态。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严肃查处莫晓顺、武继昌、封志荣、王景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胡长磊、谭志平、邓柯等一批靠企吃企违规违纪案件……五年来,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责任、严肃执纪执法,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整治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3件596人,通报典型案例156起。在全省率先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挂证取酬、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借贷等专项整治,督促职教系统、卫生健康系统等开展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发现并整治“四风”问题中的“低级红”“高级黑”问题17个,问责6个单位、14名干部。
围绕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7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9人,问责干部121人,通报曝光159起315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1743件2049人。此外,为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协同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6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5人,移送司法机关61人。
系统辩证准确施治,一体推进“三不”
对待腐败问题始终采用雷霆手段,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541件,采取留置措施2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66人,移送司法机关251人;28名行贿人员受到处理;108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不敢腐”的震慑持续放大。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为1300余名市管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督促发案单位以案促改,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以多起身边典型腐败案例为镜鉴,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拍摄《“山大王”覆灭记》等警示教育片,以多种形式加强反腐倡廉宣传,不断增强党员和公职人员“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同时,突出严管与厚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714份,提出整改建议1534条,问责预警94个单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容错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86人,澄清正名137人,回访教育987人次,促进党员干部“有错”变“有为”。
持续深化改革,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组建市、县监察委员会,向15家市管国有企业、学校、医院和市政府4个重大投资项目派出监察专员,在74个乡(镇、街道)组建监察室……五年来,玉溪市持续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现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市县两级党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全覆盖。
强化“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的意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完善内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一线培养干部的力度。开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锻造铁军”警示教育,深入检视整改问题。坚持刀刃向内,严肃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05件,立案16件19人,问责23人,给予党纪政务(政纪)处分16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9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坚决防止“灯下黑”。(夏娜 柏元勋 || 责任编辑 杨玉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