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违纪案中,仅调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调取酒精含量检测报告等书证,是否影响证据效力?”
……
近日,盘龙区纪委监委结合今年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开展现场交流辨析,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交流评析现场,主讲人提出问题后,其他参会人员各抒己见,积极发表意见,碰撞思想、研究对策,达到追根溯源“析病理”、对症下药“除病症”、练好内功“强肌体”的目的,切实发挥案件交流辨析纠错纠偏、总结提高和促进完善的作用。
“此次案件交流辨析主要选取今年已办结的违纪违法案件,对程序、实体、定性处理等方面存在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问题进行现场研讨,剖析问题所在,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通过每年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案件交流辨析,及时查找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改进提升,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这次辨析交流是一次思想交锋,更是一次相互学习、借鉴提高的机会,亮问题、析难点、解疑惑、出对策,让我们厘清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办案的程序意识、规范意识和细节意识。”案件交流辨析后,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感慨地说。
“交流辨析是提高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通过交流辨析深入查找案件办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享交流成功管用的实战经验、探讨破解复杂难题的实招硬招,能够有效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能力。”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办案过程中不断强化案件办理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张婷 覃超文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