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随机抽取乡镇自办案件逐一复盘 严把质量关

发布时间:2021-08-10 16:17:51   来源:德宏州纪委监委

“办案人员在审理报告中对被调查人员使用处分决定不当。”今年6月,梁河县纪委监委对乡镇自办案件进行评查,针对评查发现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及时反馈,并开展案件复盘。

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首先要体现在案件办理的高质量上。去年9月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完善案件跟踪评查机制,由主管领导负责,案审室、案管室牵头,信访室、监督审查室配合,以“二十四字”方针为具体标准,从证据采集、事实认定、条规适用等方面,随机抽取党的十八大以来乡镇自办案件20余件,逐一“过堂”进行正反评查和深度剖析,严把案件质量关和处分执行关。

“我们首先把杨某某的违纪事实评查清楚,把案件以及适用条款弄懂吃透,对案件整体进行再扫描、再把关,寻找问题出现的原因。”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案件评查不仅针对案件本身存在的瑕疵,还通过集中讨论等方式查找案件可能存在的其他问题。

通过参与案件评查,办案人员提高了自身素质和办案水平,参与评查的其他人员在办案能力上得到很大提升。“这次评查,让我们的办案人员对案件查办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有了更深刻的印象,提高了我们基层纪委办案人员的纪法意识、规范意识。”参与评查的小厂乡纪委书记们德才对此深有同感。

“复印件怎么没有盖上原件存放单位的印章?请立即整改。”“你室联系指导的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存在几个问题,请你室及时指导督促纠正……”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对于评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采取“点对点”方式反馈乡镇纪委。同时,抄送负责联系该乡镇纪委的监督审查室,督促问题整改完善,案审室适时进行“回头看”,对所评查案件整改结果进行检查。

此外,在评查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归纳总结优秀的办案经验,力争达到“检查一案”“全员受教”的效果。针对典型案件,县纪委监委进行深入剖析,并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持续做深做细做实查办案件“通篇文章”,充分发挥执纪审查的治本作用。

“我们将以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为抓手,聚焦提升办案工作质效,以评促改,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助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孙丽谦  杨昕 || 责任编辑  陈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