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选聘阳光监督员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21-07-05 16:07:26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聘书在手,责任到肩。作为一名阳光监督员,我一定严于律己,加强学习,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近日,在楚雄州首届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员座谈会暨聘任仪式上,州纪委监委精心选聘了16名阳光监督员,并为其颁发聘书,用特殊的表达方式向社会传递纪检监察系统刀刃向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强烈信号和坚定信心。

为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加快形成纪检监察干部“大监督”格局,该州纪委监委建立阳光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专责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机制,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监督、纪律监督、工作监督、作风监督、形象监督,以强有力的干部监督举措来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建立阳光监督员制度是破解‘谁来监督纪委’课题的一次尝试。”该州纪委监委从全州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各个界别精心挑选了一批政治性素质高、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阳光监督员来监督纪检监察工作,让纪检监察权置于阳光之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让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都习惯在监督下工作,以监督的常态化、全覆盖防止制度异化、权力霉变、干部腐化。

阳光监督员既是一种身份,更是一种责任。16名阳光监督员将发挥“阳光”之力,聚焦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履行职责、执纪执法、工作作风以及“八小时外”廉洁自律等关键环节认真开展监督。同时,发挥“纽带”作用、“参谋”作用、“喉舌”作用,一方面加强对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学习,为干部监督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另一方面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讲好反腐倡廉正能量故事,树立新风尚,为全州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良好环境。

为拓宽阳光监督员的知情权,更好履职尽责,州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的作用,组织策划实地调研、考察学习、业务培训、列席有关会议等活动,尽最大可能拓宽监督员知情渠道;及时办理监督员提出的对策建议,对监督员反映的违规违纪行为问题线索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及时处置,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阳光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据悉,首批选聘的阳光监督员任期为三年,与内部监督互为补充。为使其尽快进入工作角色,楚雄州纪委监委同步开展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业务培训,邀请省、州纪委监委熟悉干部监督工作的同志讲授干部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传授工作经验,为打开干部监督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基础。(梁家礼  文显南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