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某,中共党员,昌宁县残联初级工(事业工勤),2021年3月24日21:0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杨某某,中共党员,隆阳区人大常委会退休干部,2021年3月22日20:26因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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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今年以来,保山市纪委监委有效延续省纪委监委工作做法,逐级延长纪法衔接“通道”,统筹市县通报曝光“终端”,协同公安机关,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连续对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赌博、酒驾醉驾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在整个通报曝光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健全组织机构、细化职责分工,充分发挥“2+1+1”联动机制作用,建立由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宣传部、各监督检查室、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出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县(市、区)纪委监委、园区纪检监察工委组成的工作链条,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团队作战模式”,通过接收问题、准确核实、通报曝光、认领处置四个步骤合力纠治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顽瘴痼疾。
“截至目前,已在保山日报、保山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廉洁保山’微信公众号等市级媒体公开通报曝光辖区内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5期14人,各县(市、区)纪委监委通报7期14人,受到群众的高度关注和社会的广泛关切,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强烈警示震慑效应。”市纪委监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持续建立健全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曝光长效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司法监督贯通融合,以互联互动、力量统筹、上下协同的方式,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过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张斌 || 责任编辑 王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