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强化内部监督 扎牢管理“篱笆”

发布时间:2021-05-17 17:10:17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请相关部室及时梳理学习《规定》《规则》及审查调查工作流程的情况。”“请将案件复盘整改情况上报……”这是大理市纪委监委加强内部监督的一个缩影。

近日,大理市纪委监委组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就案件复盘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展开讨论。

一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履职到位,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问题线索是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的源头和基础。该市纪委监委抓实这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梳理排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等环节存在的风险点,健全各项内控机制,完善严格审批程序、工作流程,规范使用调查措施。工作中进一步落实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制度,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定期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未结问题线索进行统计分析,对即将到办理时限的问题线索进行催办、疑难复杂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拟了结问题线索集体会商,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全程留痕,实现闭环管理。

在落实工作任务的同时,还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岗位主责主业以及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有效整合监督资源,构建“机关部室+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监督”的大监督格局。实行程序化审批,便于纪检监察内部通知发布、文档传阅、案件审批、审查调查等文书处置更加流畅,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办案水平,以高效率确保工作高质量。

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制定出台《大理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将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纳入监督管理范围,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干部请销假和外出(离岗)请示报备事项,明确应报备的外出(离岗)事项和具体要求,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必须全时段、全覆盖,不能有‘留白’和‘盲区’。”该市纪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何乐琴 || 责任编辑 国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