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措施少、报告内容空,现行制度与存在问题不匹配……”易门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在对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巡察整改情况督查时指出问题。
今年来,易门县纪委监委积极推动“纪巡协作”融合机制,将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派驻监督紧密联系,打破室、组单独“作战”模式,采取联合工作、协同执纪、共同监督等方式,形成“探头”与“利剑”作用优势互补,叠加监督效应。
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干部年龄、性别因素,开展纪检监察机构与巡察机构之间的交流,培养“纪巡协作”的精兵强将。每轮巡察工作开展时,该县纪委监委会选派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参与到巡察工作中,为巡察工作提供监督经验。三年来,共有5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工作。
该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执纪监督“三位一体”协作办法》,明确巡察机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力量协作、提请协助、边巡边改等方面机制,确保日常监督精准对接。同时,县委巡察办主任列席监督执纪专题会议,了解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进度、处置结果等,做到快查快办。
“通过构建‘纪巡协作’大融合监督新格局,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和巡察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县委巡察办针对深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政治体检”和专项整改;县纪委监委及时监督跟进,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保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此外,每轮巡察启动前,县委巡察机构向县纪委监委征求意见,互通信息,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的相关情况。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优势,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信息,提出巡察建议。巡察结束后,巡察机构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的基础上,也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和通报相关情况,便于县纪委监委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截至目前,巡察机构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 109条,按照快查快办、优先办理的原则立案 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
“纪检监察工作与巡察工作有机结合,有利于推动业务监督和政治巡察双轨运行,实现标本兼治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利用巡察‘空档期’,使巡察机构干部参与到我们的机关业务培训中来,双方在优势互补中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纪巡干部队伍素质‘双提升’,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陈金萍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