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镇纪委今年收到问题线索4件,结转去年未办结的2件,目前正在办理6件,预计可立案2件……”“我们纪检监察室正在办理问题线索5件,可在下周办结……”为进一步规范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解决线索处置不及时、审查调查超时限、审核督导不规范等问题,通海县纪委监委出台《问题线索督办工作管理规定》,建立台账动态跟踪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并以电话、书面、见面、会议等方式进行督办,压紧压实责任,提高办理质效。
对分流交办后临近处置期限仍未提出处置意见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及早提醒案件承办部门了解线索办理的最新进展,防止出现拖延、积压等违规失范现象。
此外,案件监督管理室坚持每月与案件承办部门联络员进行一次对账,核对线索总数、处置方式、办理时效等信息,并就工作程序、文书制作等内容交换意见,摸清全县监督执纪情况,为精准监督提供决策参考。同时,按月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受理、处置情况进行通报。
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专题对账会,让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各承办部门三方对账、晒责、督责。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听取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疑难复杂问题集思广益、“把脉会诊”;对办理质量不过关的,及时提醒纠偏,并由联系领导、对应纪检监察室负责后续督导,确保问题线索不“跑”不“冒”。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该县采取多种形式提醒问题线索承办部门12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7件,立案11件,未发生超时、压案等违纪违规行为。
“严管就是厚爱,我们将加强案件监督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让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干成事、不出事。”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表示。(戴翠荣 || 责任编辑 吴刘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