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选聘12名阳光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

发布时间:2021-04-09 17:07:37   来源:楚雄州纪委监委

“选聘阳光监督员,旨在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在座的各位要发挥好自身行业优势,认真履行阳光监督员工作职责……”近日,大姚县纪委监委选聘12名阳光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遵纪守法、作风形象和“八小时外”等有关情况进行监督。

为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建立专责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联合联动、协调贯通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大姚县纪委监委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新闻宣传工作者等人员中,选聘了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作为阳光监督员。

阳光监督员聘期为三年,与内部监督互为补充。其主要职责是:对纪检监察干部遵守执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利用自身行业、人脉、专业优势,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进行全面监督;受邀参加干部监督有关调研活动、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及工作座谈,列席有关会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及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纪检监察干部要习惯在受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下工作和生活,共同配合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县纪委监委相关责任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开门纳谏,积极为阳光监督员拓宽工作渠道、搭建工作平台,注重加强联络沟通,对阳光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动态对账销号。(彭天珍 || 责任编辑  陈雪梅)